一、基本情况
为落实集中采购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规范文创合作单位选取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征集优质线下文创产品合作单位。
二、合作商基本要求
1.合作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合作方应提供公司简介及类似合作项目的成功案例,具有开展文创产品研发和销售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合作方在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合作方经营范围应与我方合作项目相符;
7.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合作须知
(一)合作类别:乐山大佛文创商品(线下合作单位)。
(二)合作内容
1.我司负责提供乐山大佛旅游文创商品品牌,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由我司自主经营的线下经营销售点位与线上经营平台(如乐山大佛文创淘宝店、抖音等),负责旅游文创商品销售和管理工作。
2.合作单位合作期内设计开发以乐山大佛景区及乐山地域特色文化为设计元素的旅游文创商品,负责旅游文创商品的规划、创意策划、原创设计、打样、生产组织、供给、包装、运输、仓储、销售空间策划等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开发生产的文创商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创意类、科技创意类、时尚创意类、特产创意类、传统工艺创意类。
3.合作方开发且投放乐山大佛景区的旅游文创商品的品牌由我司确立,该品牌的商标权全部归属于我司;合作期内合作方开发且投放乐山大佛景区的旅游文创商品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合作期满后合作方开发且投放乐山大佛景区的旅游文创商品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归我司所有。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年,协议期满后,如合作商仍继续合作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四)保密条款
1.双方互负保密义务,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财务状况、客户资料和其他对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或文件、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进行使用、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本保密义务基于双方员工。但因受有权政府或司法机关的指令,或为正当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法律咨询、维权诉讼等)而向其所聘请的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提供有关资料的除外。
2.本保密条款在合作终止后三年内均有效。
(五)其他
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未尽事宜及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评分办法
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合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如有必要将通知合作方参与方案评审介绍。评审将按综合评分法选取合作单位(含符合报名资质条件的征集合作方即可开展评审)。
征集活动(线下文创产品)评分标准:
1.报价(25分)
合作方应按照实际销售额百分比向我司分成(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分成比例不低于销售额的30%),且合作方应向我司保证年度产品保底销售目标500万元,完成指标则继续合作,如未完成我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
2.企业信誉(15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③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产品品质(25分)
①产品造型;
②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标准;
③产品外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④精巧性;
⑤环保性;
4.产品设计(18分)
①文化性:产品要体现乐山大佛文化属性。
②创意性:包装设计要充分体现出原创性和创新性。
③设计理念
5.市场推广(17分)
①制定完整的产品宣传方案(各大媒体、线上平台);
②制定完善的景区内外、线上线下渠道销售方案;
③产品的物流及储存体系完善。
五、报名时间
自2023年9月15日9:30起至2023年9月21日17:30止。
六、报名方式
合作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493901847@qq.com进行网上报名(上述资料齐全视为报名有效)。征集人将在审核资料合格后将《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征集合作方(线下文创产品)登记表》发送至接收邮箱中。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合作方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合作方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注: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号、事项、有效期、接收文件的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文件的合作方,时间以收到完整无误的资料邮件时间为准,征集人确认提供的资料无误后,发送登记表电子档至合作方,即为报名成功。
七、合作方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需提供材料:
1.填写《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征集合作方(文创产品)登记表》、报价函,合作方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名称及资质证书编号;业绩清单(含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限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内项目业绩。
2.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单位简介及以往文创产品研发案例实物图片(不少于3款产品);
4.各类资质证书;
5.各类合同(须与业绩清单对应);
6.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7.无失信及重大税收违法纳税证明或承诺,无违法承诺;
8.合作方案(加盖鲜章),须包含营销推广和销售方案、销售目标、合作模式、价格、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递交资料要求和方式
合作方递交的资料需按上述报名需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应提供相关原件备验。合作方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所需材料一式5份(盖好章密封好)送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征集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仅限工作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9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明月路56号花湖湾二号停车场内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18380121881
(三)特别提示
1.合作方需自行承担报名及递交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2.合作方提交所有资料仅供我公司对其资质审核之用;
3.合作方提交的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回;
八、评选时间及地点
评选时间:2023年9 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评选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明月路56号花湖湾二号停车场内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18380121881
附件:报价函
运营部
2023年9月14日
报价函
(合作商名称):
1.我司已全面了解文创产品合作单位征集公告项目,决定参加本项目征集。
2.我司拟打造文创产品类别为 ,支付的乐山大佛IP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实际销售额(扣除退款订单金额)百分比的销售提成为: %,以及保证我司销售提成每年保底目标(第一年¥ 万元,大写: ;第二年¥ 万元,大写: )。
3.合作期限: 2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一旦我司成交,我司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合作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2023年 月 日